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求,展示餐饮行业劳模风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激发餐饮行业广大职工热爱劳动、崇尚劳动、立足岗位多做贡献的工作热情,国家烹饪餐饮业协会将开展2019年度全国餐饮业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及港澳台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在职职工。
全国餐饮业劳动模范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劳动效益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
2、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3、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中做出显著成绩。
4、推进技术进步,带领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品牌战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6、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7、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
8、在构建和谐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参与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9、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1、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的行业劳动模范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群众公认。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尤其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岗位工作的同志倾斜。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推荐的劳动模范需按要求认真提交材料,附本人宣传照片、个人简要介绍(500字以内),包括工作简历、主要事迹、所获称号奖项情况等。
联系电话/微信:13691392745 材料接收邮箱:252305978@qq.com
国家烹饪餐饮业协会
2019年12月